在《天津工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基础上,结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度采取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招收和选拔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规模
2024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90名左右(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7名(其中工程博士研究生5名),不接受汉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实际招收规模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质量拔尖创新人才。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博士生入学时间为2024年9月,学制4年,学习年限为3-6年。
四、报考类别
博士生报考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博士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
除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定向博士生外,我校学术型博士原则上只招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除应届非定向硕士毕业生外)报考时均须提交“脱产攻读天津工业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录取后本人的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工资关系等材料须转至我校。
五、报考条件
我院仅招收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1. 硕博连读考生
从我校2022级、2023级硕士研究生中选拔,按《天津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津工大[2022]116号)执行。
2.“申请-考核”制考生
(1)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考生以境外硕士学位报考的,其学位获得时间须在学校报名日期截止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5)考生必须征得所报考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否则不予录取;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须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
7)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六、申请流程
分为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2个阶段,除硕博连读生外,所有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及交费,并向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一)网上报名及交费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2024年4月3日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考生通过博士生报名系统提交相关信息并获取网上报名号。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费:230元(仅限公开招考考生缴纳)
缴费方式:网上缴费
缴费网址:https://pay.tiangong.edu.cn/
考生请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缴纳报考费(未按期缴费者,报名无效)
考生网上报名需注意以下几点:
1. 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2. 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后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提交材料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在报名时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3. 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个人网报信息(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报考类别、报考院系、报考专业、报考博导、报考研究方向等关键信息不可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并提交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提交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的考生须向我学院提交报名材料。
本校应届考生可以将纸质材料直接交至材料学院A504。其他考生采用邮寄方式(仅接受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将资格审查材料在截至时间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天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注明天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申请材料及考生姓名。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日。
所有考生需将资格审查所需全部材料扫描生成电子版材料,并一起以“考生报名号+姓名”命名压缩包文件,发送至学院指定的邮箱(liuhaihui@tiangong.edu.cn),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
申请材料请考生自留备份,不予退还。学院将由专人负责审查材料,如有问题将审查结果及时反馈给考生。
提交材料清单(打印和复印件纸张须为A4幅面,电子版材料清晰度要高):
1.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 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人员出具的《专家推荐书》(附件1)。
3. 考生必须征得所报考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须提交《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4. 应届硕士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硕士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
5. 考生(除应届非定向硕士毕业生)报考时须提交《脱产攻读天津工业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附件3),承诺书需考生本人签字。
6.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附件4)。
7. 考生须下载、填写并装订《天津工业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5)。
8. 英语成绩证明。
9. 报考费缴费成功截图。
以上附件见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天津工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考核资格。
2.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者,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4.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
我院按照《天津工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本办法,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无法进入材料审查环节。
(二)材料审查
我院组织专家导师组,参照本办法,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根据情况由材料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材料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三)综合考核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组织专家考核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全面考查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考核内容包括英语水平、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
1. 英语水平合格认定
考生可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进行英语水平合格认定:
(1)参加我院组织的英语测试,主要包括外国语自我介绍及简单口语交流。英语测试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 ≥425 或 IELTS(A类学术类) ≥5.5 或GRE成绩≥1300分(新标准≥260分)或 TOEFL≥60 或 WSK(PETS5)≥60 视为英语成绩合格。考生是应届硕士毕业生的,以上英语成绩始终有效;非应届考生,以上英语成绩近三年取得的有效,计算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日。英语成绩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单科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
(1)专业基础测试考核方式如下:
专业基础测试采用现场翻译专业文献的部分内容进行,考核考生的专业英语能力,考试时间限制在10分钟左右。试题涵盖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金属材料、复合材料和化工等领域的专业文献,由考生根据自己的领域从中随机选取一篇文献,考核组根据情况选择文献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根据回答情况进行打分,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专业基础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低于60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综合测试考核方式如下:
专业综合测试采取硕士论文汇报和考核小组质询相结合的方式,考核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和科研综合能力。专业综合测试成绩由硕士论文汇报和考核小组质询两部分成绩按比例加和获得。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
硕士论文汇报,要求考生采取PPT汇报的形式,介绍自己硕士毕业论文和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的情况,由考核小组对硕士毕业论文质量和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水平进行打分。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要求考生汇报时隐匿自己的硕士指导教师和拟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姓名,否则将予以扣分处理。
专家质询,不少于10分钟,要求考生解答考核小组针对硕士研究方向提出的问题,考核小组还可要求考生对材料学科专业问题进行解答,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知识的能力,根据回答问题情况进行打分,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要求考核小组不准询问考生拟报考导师姓名。在专业综合测试考核环节,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考核过程中,报考指导教师打分不计入成绩统计。
八、拟录取
(一)公开招考考生分数要求:英语水平认定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合格且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各单项均不低于60分。公开招考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以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按比例加和确定,依据申请者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并尊重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自主权。
(二)按照“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在2024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有关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九、学费、奖助学金和住宿
我校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办法。具体学费及奖助学金办法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其他注意事项
1. 考生须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一旦报考费缴纳成功,如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材料审查,或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凡在规定日期内未进行网上报名、未缴纳报考费,未提交申请材料者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2.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如发现考生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程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且相关情况将被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该类学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并享受助学金。
4.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5. 导师联系方式可通过学院网站获得。
6. 若本办法与国家教育部将要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存在不一致情况,则以教育部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为准。我校也将及时更新,请考生注意查阅。
十一、联系方式
请考生及时关注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b.tiangong.edu.cn/)、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http://clxy.tiangong.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招办电话:022-83955786
地址:天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6A504
天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