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和录取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1文章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浏览:1793

各位考生:

     现公布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和录取办法,请周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21

天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和录取办法


天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采取公开招考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选拔、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基础上,结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修改制定本招生专业考核、复试和录取办法。

一、组织领导

1.为保证统招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材料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学科2019年统招攻读博士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考核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

招生考核工作组组成如下:

组长:赵义平

成员:刘芳、张桂芳、王文一、史景利、李建新、何本桥、康建立、刘晓辉、张亚彬、刘海辉

2.成立3个考核小组(测试一组、测试二组和测试三组)。每个考核小组由涵盖学术骨干、博士生指导教师等不低于7位成员及1位秘书组成,负责实施具体考核。

二、考核

1.英语考核

天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2019年统招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通过学校外语考核或认定,达到学校的相关英语规定要求,在此基础上方可参加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组织的专业考核和面试。

2.专业考核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专业考核包括专业基础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两部分。专业基础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单科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专业基础测试

专业基础测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考核考生的专业英语能力,考试内容为专业文献翻译,允许使用字典和电子字典。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考试时间60分钟。试题涵盖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和复合材料等领域的10余段英文文献节选,考生可根据自己所熟悉的领域,从中选取5段进行翻译,每段20分。

3)专业综合测试

专业综合测试采取硕士论文汇报和考核小组质询相结合的方式,考核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和科研综合能力。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其中,硕士论文汇报占40分,专家质询回答情况占60分。

硕士论文汇报,要求考生采取PPT汇报的形式,介绍一下自己硕士毕业论文和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的情况,由考核小组对硕士毕业论文质量和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水平进行打分。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要求考生汇报时隐匿自己的硕士指导教师和拟报考的博士指导教师的姓名,否则将予以扣分处理。

专家质询,不小于10分钟,要求考生针对考核小组提出的专业问题和针对硕士论文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考核小组根据回答问题情况进行打分,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要求考核小组不准询问考生拟报考导师姓名,报考指导教师打分不计入成绩统计。

本次专业综合测试分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方向(测试一组和材料相关研究方向(测试二组两个测试小组同时进行。测试一组由目前隶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导组成,测试二组由材料相关学科博导组成。每个小组评委结合研究方向特点进行质询和独立打分。测试过程中全场录像录音,评委手机上交,不允许评委相互交流、不允许评委窥视其他评委打分。

3.复试

复试以面试为主,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复试时间安排在专业综合考试结束后进行,由面试测试组(测试三组)进行测试。面试形式为口头交流,面试内容包括考生专业问题抽答(内容涵盖材料科学研究方法、实验安全等基本专业素养方面的问题)、英语应用、口语等,灵活多样,重点是考核考生的应变能力和综合科研素质等,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考前学院网站和学院楼下公示栏通知。

三、录取

1.本年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8人,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方向33、材料相关研究方向15名(含院士工作站1名),录取按照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方向材料相关研究方向分别进行。

2.按学校规定,每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含跨学科招生)总数不超过2(不含院士工作站1名),每年招收硕博连读生不超过1名。

3.硕博连读生的考核单独进行,具体见《天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2019年硕博连读招生考核录取办法》。硕博连读考生按照不超过总招生人数60%比例提前进行录取。

4.统考考生分数要求:英语通过学校考核要求且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复试不低于60分。统考考生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2*70%+面试*30%

5.统考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数(总招生名额扣除已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名额)依次录取。两人报考同一导师,只能录取1人,按照分数高低进行录取。底下分数统考生依次按分数递进进行录取。按分数高低录取后若有名额富裕,再考虑两人报考同一导师被淘汰的考生,同样依次按照分数高低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考生的考察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8.当年名额或招生计划变化等特殊情况,由学位分委员会讨论决定。

9.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10.本办法解释权在天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请考生及时关注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b.tiangong.edu.cn/),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http://clxy.tiangong.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招办电话:022-83955786

地址:天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6A504



天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九 年 四 月 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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