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1-03-02文章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浏览:531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天津市教育两委对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新冠肺炎防控的现实情况,在《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简章》基础上,结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1.为保证统招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材料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学科2021年统招攻读博士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考核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

2.成立若干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位的学术骨干、博导以及1位秘书组成,负责实施具体考核。

二、资格审查

本校应届考生可以将材料直接交至材料学院A504,截至时间为202147日,其他考生可将资格审查所需全部材料扫描生成电子版材料与《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学校招生简章附件4)一起以“考生报名号+姓名”命名压缩包文件,发送至学院指定的邮箱(214822131@qq.com),学院将由专人负责审查材料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考生,截止时间202147日。

提交材料清单务必保证扫描件清晰

1.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出具的《专家推荐书》(学校招生简章附件下载)。

3.应届硕士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硕士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

4.考生(除应届非定向硕士毕业生外)报考时须提交“脱产攻读天津工业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学校招生简章附件下载),承诺书需考生本人签字。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学校招生简章附件下载)

6.考生须下载、填写并装订《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学校招生简章附件下载)。

7.考生需提交签有具体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公章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1)。

8.英语成绩证明。

9.报名费缴费成功截图。

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考核资格。

2.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者,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4.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材料审查

 材料学院组织专家导师组,参照本实施办法,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如多于招生名额,根据情况由材料学科学位委员会确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材料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四、综合考核

学院组织专家考核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全面考查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考核内容包括英语水平、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考核内容包括英语成绩合格认定、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

硕博连读生的考核按《天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硕博连读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进行。

1.英语水平合格认定

考生可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进行英语水平合格认定:

1)英语测试。

主要包括外国语自我介绍及简单口语交流。英语测试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 ≥425 IELTSA类学术类) ≥5.5 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或 TOEFL≥60 WSKPETS5)≥60 视为英语成绩合格。考生是应届硕士毕业生的,以上英语成绩始终有效;非应届考生,以上英语成绩近三年取得的有效,计算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191日。英语成绩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基础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

1)专业基础测试考核方式如下:

专业基础测试采用现场翻译专业文献的部分内容进行,考核考生的专业英语能力,考试时间限制在10分钟左右。试题涵盖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和化工等领域的专业文献,考生可根据自己熟悉的领域,从中选取一篇文献,考核组根据情况选择文献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根据回答情况进行打分,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专业基础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低于60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综合测试考核方式如下:

专业综合测试采取硕士论文汇报和考核小组质询相结合的方式,考核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和科研综合能力。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其中,硕士论文汇报占40分,专家质询回答情况占60分。

硕士论文汇报,要求考生采取PPT汇报的形式,介绍自己硕士毕业论文和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的情况,由考核小组对硕士毕业论文质量和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水平进行打分。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要求考生汇报时隐匿自己的硕士指导教师和拟报考的博士指导教师的姓名,否则将予以扣分处理。

专家质询,不小于10分钟,要求考生解答考核小组针对硕士论文提出的问题,考核小组还可要求考生对材料学科专业问题进行解答,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知识的能力,根据回答问题情况进行打分,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要求考核小组不准询问考生拟报考导师姓名,报考指导教师打分不计入成绩统计。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

专业基础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分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方向和材料相关研究方向两个测试小组同时进行。一组由目前隶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学术骨干、博导组成,二组由材料相关学科博导组成。每个小组评委结合研究方向特点进行质询和独立打分。测试过程中全场录像录音,评委手机上交,不允许评委相互交流、不允许评委窥视其他评委打分。

材料学科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具体安排请关注材料学院网站。

五、缴纳费用

请考生按照《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简章》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费用,并在考前将缴费截图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项材料交到学院。

六、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包括硕博连读生)均须体检,体检安排在新生报到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办理。

七、拟录取

1.本年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待学校名额下达后另行公布。

2.硕博连读生的考核单独进行,具体见《天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硕博连读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硕博连读考生按照不超过总招生人数60%的比例提前进行录取。

3.公开招考考生分数要求:英语水平认定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合格且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各单项均不低于60分。公开招考考生总成绩以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按比例加和确定,依据申请者总成绩择优录取并尊重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自主权。

5.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考生的考察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6.当年名额或招生计划变化等特殊情况,由学位分委员会讨论决定。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8.本办法解释权在天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9.有关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请考生及时关注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b.tiangong.edu.cn/),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http://clxy.tiangong.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招办电话:022-83955786

地址:天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6A504

 附件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doc

天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