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发布时间:2020-10-23文章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浏览:295

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为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2020924日下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在学院A107教室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本次大会应到党员181名,因病因事请假12名,实到会169名。学院党委书记赵义平同志代表上届党委上一届党委工作总结和对下一届党委工作建议。通过无记名投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天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第四届委员会委员、中共天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会后,学院党委和学院纪委分别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换届选举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中一项严肃重要的工作,政治性、原则性、程序性强,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今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认真学习《条例》精神,确实把《条例》精神宣传贯彻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学院党委加强对基层党支部换届工作的领导,对今年基层党支部需要换届选举或者增补支部支委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和工作培训,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进一步规范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风清气正。根据相关规定,学校党委常委会已审批通过我院党委的换届选举结果。

文字:许婧伟      审核:赵义平